【47人案】被判囚6年9個月梁國雄提上訴 暫共13人
梁國雄在上訴限期前一日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。
Credit: 粵語組報道
47人案判刑已近一個月,各被告刑期上訴限期於周二(17日)屆滿,被判入獄6年9個月的長毛梁國雄,在限期前夕提出上訴,至今一共有13名被告就定罪及刑期上訴。 【47人案】律政司不擬提刑罰覆核 11跨族裔組織集會 聲討中共踐踏人權及聲援47人案 選擇不認罪而須接受審訊的梁國雄,最終罪成被裁定屬於「積極參與」,以7年為量刑起點,只獲減刑3個月,判囚6年9個月。連同他在內,暫時共有13人提出上訴,包括鄒家成、吳政亨、何桂藍、余慧明、黃碧雲、林卓廷、楊雪盈、彭卓棋、何啟明、陳志全、鄭達鴻及譚得志。 除了譚得志是認罪而提出刑期上訴之後,當初不認罪接受審判的14人,目前只有施德來及柯耀林沒有提出上訴。 編輯:李榮添
